因為加拿大之旅(新法規定,美國公民去加拿大或墨西哥須持美國護照入境該國,無須簽證,不能只拿駕照或出生證明進入加拿大或墨西哥),所以昨天去卡城大郵局幫曾小樂辦美國護照,但是,一般辦理護照需要4-6星期的作業時間,而我們兩星期後就要出發,就算急件也不一定兩星期可以拿到,因此,郵局建議我們去休士頓辦比較快。今天起個大早,七點二十分出發,前往休士頓辦美國護照,九點半準時到達(昨天已先預約),繳交需要文件:照片兩張,出生證明,申請表,父母駕照(父母須一起出現),因為是急件,所以需要機票或行程証明,費用US145,約三天寄到家裡。處理速度很快,一小時內就辦理完畢,因此,又前往休士頓台北經濟辦事處,認證出生證明,所需文件包含:中英文出生證明(中文版請自行翻譯),父母台灣護照,中文戶籍謄本,所需時間10分鐘,所需費用US45。不是我要抱怨,不就蓋個章嗎?!竟然要US45,真是貴啊!辦完出生證明,我們就想問一下台灣護照的問題,還好有問,不然,可能回台灣後,樂樂會不能入籍。如果在美國出生的台灣寶寶要回台灣入籍,有兩種選擇:第一種用美國護照入境台灣,但是必須辦台灣簽證(USD130),才能在入境後入籍,僅持美國護照,沒辦台灣簽證,是以觀光入境台灣,回台後是不能辦理入籍的;第二種直接花USD36辦理暫時台灣護照,有效五年,入境台灣即可入籍,需要準備:四張照片,填妥三份護照申請書,父母台灣護照及戶籍謄本,已認證之中英文出生認明。我跟老公選擇第二種,理由很簡單,便宜!一星期後會寄到家裡。今天一個上午搞定曾小樂的2本護照,花了不少銀兩,不過總算把該處裡的事情都處理好了,不錯!之後,我們就去吃個午餐,剪個頭髮,去MALL晃了一下,買雙coach的拖鞋,再回卡城參加Sharon’s Farewell Gathering,結束忙碌充實的一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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