榮民總醫院的各位醫師大家好:
我的岳母是貴院之病人,其癌症末期結合腦部癌細胞轉移之病況,已於上週住院進行腦波檢測時確立。
 
阮女士罹患乳癌合併轉移之情況,已逾四年,迄今生存意志仍然堅強,並期待赴美攻讀學位之兒女能早日返國,共享天倫。
因此,阮女士從不放棄,雖然情況始終沒有好轉,但在堅強的意志之下,對於痛苦的治療過程,一直以來都樂觀以對。
 
直至日前,經主治醫師葉醫師告知,癌細胞已轉移腦部,因此需合併放射線治療。情況雖已至此,但對於醫學常識不瞭解的老人家來說,其實只不過是另一種治療方式,他對於自己的病情,其實仍然是樂觀與懷抱希望的。你我都知道,照射的目的不在於完全消滅癌細胞,而在於抑制或減緩癌細胞的擴張,希望藉此控制或減輕癌症所造成的不適。雖然如此,我們還是持續鼓勵我岳母,對於生命總還是要懷抱希望,樂觀地堅持下去。
 
但令人為之氣結的是,日前,前往放射科進行放射線治療時,放射科醫師(抑或放射師),以冷酷並制式化地告知:『你這個已經沒救了啦!照放射線根本沒效!來來來,這裡是照放射線的所有副作用,瞭解以後,在下面簽名!』
聞此訊息,對於我岳母來說,猶如五雷灌頂,頓時之間,猶如被宣告死刑一般。相較於之前高昂的鬥志,剎時間,就猶如一只瀉了氣的皮球,對於後續的治療,已經完全放棄,甚至喪失生存的動力。
 
我並不清楚,每一位醫師在進入醫業之後,是否都必須大聲的宣讀所謂的醫師誓詞,但我還是相信,每一個版本的醫師誓詞,對於生命的尊重是不無二致的。
在日內瓦宣言版本的醫師誓詞中有提到『我將要儘可能地維護人的生命,自從受胎時起;即使在威脅之下,我將不運用我的醫學知識去違反人道。』
但是,貴院放射科人員,在缺乏熱誠並不顧念病人感受之下,對於癌症末期的病人直接判了死刑。
 
試問,這樣粗糙且毫無保留地告知病患如此赤裸裸的事實,對於病患的病情有何幫助?
就算是必須告知如此不堪的壞消息,也應該是由主治大夫進行告知,不是嗎?
怎會由放射科醫師或是放射師來宣布??
 
寫這封信的目的,並非在於責怪任何人。只是衷心地企盼貴院能加強醫事人員之醫療倫理教育,別讓這樣的事情再發生。
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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